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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对狗太苛刻了? / 余以为

2009-11-10 11:35 | 阅读(2161) | 标签: 时事观点 | 字号:  

了深入贯彻执行《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广州警方提醒市民:尚未进行养犬登记的犬主,应尽快去办理登记。一旦被公安机关发现养狗未登记,养犬人不但要遵章缴费,还要处2000元罚款;已办理登记的犬只,不能乱吠扰民,出门要佩戴犬牌。狗主要用狗绳牵引狗狗,避让行人,狗主要及时清理狗狗便溺。公安机关对市民举报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不文明行为,会将狗狗和狗主带回公安派出所问话。

 

据说狗是最早被驯化的动物,最早驯化的地方不在其他地方,就在中国境内,因为据基因对比显示,狗与中国灰狼血缘最近。灰狼最早被人类驯化有几个有利条件。首先灰狼是群居动物,群居动物有从众和跟从首领的心理,驯化时只要把人当作首领就行了。相反,独居动物就很难驯化。猫被驯化非常特殊,猫不是人捕捉来养的,而是猫发现跟随人比较有利于自己生存,主动选择了与人共栖的关系。相似的例子是家鼠,不被人类欢迎却事实上享受“家属”待遇。而人接纳猫,很可能就是因为家鼠不请自来,有求于猫。

 

狼的另一个特点是狼群内部用声音交流,这又与人类相似。狼驯化而来的狗几乎比其他任何动物都更容易理解人类发出的声音信号。由于狗与人能够进行感情交流,所以狗不仅能够帮助人类做很多事情,还能够排遣孤独和寂寞,尤其对于老年人、儿童和智障人士来说,狗可能比人更容易沟通。《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狗的种类加以区别对待,体现了对狗性的理解,不过仍显粗疏。对于弱势群体出于情感陪护需要而养的宠物狗,与那些炫耀性的养狗应该严格区分。统一按狗头收费有失公平,这跟征收人头税不公平是一样道理。

 

养任何宠物都可能有不文明的行为,单独针对人类最亲密的朋友狗狗制定管理条例并征收管理费,更是涉嫌物种歧视。例如鸽子经常在市民头上拉屎,却成为世界各地广场上最受欢迎的动物。了解狗狗性格的人都知道,狗是不会随处便溺的,尤其是公狗,拉尿对场地有特殊偏好。树下、旗杆下,有一次见到一条狗特意朝我的车胎撒尿。如果撒尿是为了圈定势力范围的话,对车胎撒尿的狗,无疑高明极了。

 

说这些不是为那些放纵狗狗在公共场所便溺而不清理的狗主人辩护,而是说狗狗每年交了三百大元狗头税,理当享受公共服务。人不随处便溺除了文明教化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有公共厕所。在没有公共厕所的地区,再文明的人也不能保证不“随处便溺”。在宠物便溺处未普及之时,对狗狗严格管理,似乎要求太高,比文明人的要求还高。何况城里人也不是每个都文明,在不适当场所便溺的人不少,却没有专门的法律将他们管理起来。

 

是不是对狗太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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