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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的虐待》 / 法清

2010-03-08 22:55 | 阅读(1222) | 标签: 读书看电影 | 字号:  

中国人的虐待是这样的,小时候他虐,长大了自虐,老了就虐他。当然,这里的时间段,是个大概,“小时候”大约是没权的时候,“长大了”大约是成年做事的阶段,“老了”大约是指有了权力了--中国人的权力总是在老年人手里,老气横秋的,怪哉!

 

小时候他虐,被别人虐待的情形,在中国极为普遍,从古到今,都不曾改变。“棍棒之下出孝子”,“玉不磨不成器”,“成材的树要多裁枝”“管你是为你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些说法,都反映了虐待小孩子的理所当然和理直气壮。中国的孩子,天生和欧美国家的孩子,并无不同。但经过父母、幼儿院、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的教育之后,就成了沉默寡言、思维单向、兴趣索然、相象力贫乏、是非不分、冷酷冷漠,工业化批量教育出来的晕头转向、呆头呆脑的十分听话的孩子了。这些教育,十有八九,是违背人性的虐待!教育虐待孩子的方法,那可就多了,“听话”是总原则。小手要背在后面,坐姿要端正。拿错误的知识向孩子脑子里灌,思考是多余的。考试是家常便饭,考试答案只有一种。教育产业化,赚钱是第一位的,教育资源搞得很稀缺,择校要交3万6(朋友小孩子初中升高中差几分所交钱数)。升学有压力啊,父母把这种压力,就传给了孩子。孩子是这个社会最辛苦的人群,我儿子上初,中早晨6点起床,晚上7点回家,作业到10点,睡觉。不光手段上虐待,还在知识上致残。孩子们经过这个社会的所有教育后,就变成了一个十足的中国人,中国人身上所有的恶习,都传授给了孩子们。孩子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都被扭曲、塑造到不可思议的荒谬的程度。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

 

被他虐的,不光是我们的孩子,还有我们的青年。我刚上班时,师傅第一句告诫我的,就是要“吃得苦,吃得亏”。这句话,让我记到现在,而且也一再告诉我身边刚上班的青年们。中国所有的场所,刚去的人,新人,因“不懂规矩”,而遭遇特殊待遇,被“穿小鞋”,被修理,吃亏碰壁的情况,很普遍。一直到这青年“成熟了”,才能“进步”,才能不再受到他人的虐待。我原来所依靠的一个单位,和我同分去一个上海交大的本科生,就因太另类,几乎到了不能在单位立足的地步。每个老职工,说起他,都不屑得很,都想打他一顿才解气似的。搞得他最后只好考研,才得以脱离那个环境。而现在回想起他来,他也不特别可恶,只是过多地主张自己应该有的权利,罢了。他虐自古不绝,记得小时候,我母亲经常在夏夜的星空下,给我们讲“婆婆(折)磨小媳妇(儿媳妇)”的事。一个故事大约是这样的,某小媳妇结婚多年,还睡在厨房的柴火窝里,孩子饿了去床边给孩子喂奶,喂完奶再回到草窝里去,草窝里连个被子也没有。(这个故事现在想来,有漏洞,她一直睡草窝,不和她丈夫同床,孩子哪里来的呢?)另一个故事,婆婆折磨小媳妇,从来不让小媳妇吃饱饭。过年家里炸油条,小媳妇在灶下烧火,一家人都在吃,就是不让她吃。等油条炸完了,开始煮肉,老婆婆累了,就出去休息了。小媳妇就偷了一块肉,吃下去了。可悲的是,肉太烫,小媳妇怕婆婆发现,吃得急,就活活被烫死了。近日看美国外交官切斯特.何尔康比所著《中国人的德性》,《枷锁式的爱情与婚姻》这一章里,也记载了中国婆婆对儿媳的折磨。这书记载的当然是清朝的事。现在,大多是儿媳妇折磨婆婆了,所以中国人还是变化了的,特别是女人地位的提高,全世界都难望中国的项背。我们现在谈的是他虐,所以还是先谈没权人被有权人虐待吧。

 

“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终会有这一天的,这一天一来,遭受他虐者,就成了虐他者。不过,中国人还有一个自虐的阶段,必需经历。有些东西能够形成一种自动的机制,这样东西经过不断的强化、提示、作用后,就能自动起作用了。这时候,即使外力已经不存在,施加者已经把手拿开,这个东西也自动起作用,也就是说,它已经成了一种自我强化和自己运行的机制。中国人自虐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原来被别人虐待,折磨,本是极痛苦,时时想反抗的。但到自己长大了,发现,不折磨还真不舒服,不折磨自己还真不行,折磨原来有这么多好处,不折磨自己就是不成熟,就可能还被他人折磨。这时候,自动用原来别人那一套,来约束、折磨、虐待、压抑、哄骗、克制、劝说自己,做一个别人眼中的良民,做一个“严于律己”的人,做一个世人的楷模,慎独,温良恭俭让,喜怒不形于色。总之,被套上了一大套做人的原则、道德、绳索、处世之道,成了一个世事洞明的人,圆滑的人,左右逢源的人,人缘极好的人,风度翩翩的人,温文尔雅的人,成了一个良民,一个好人,一个没有了冲劲的人。中国人的这个自虐阶段需要经历很长时间,而且在自虐的同时,就开始了和伴随着虐他。

 

切斯特.何尔康比也观察到了中国“媳妇熬成婆”后,转而把自己原来所受婆婆的虐待,全盘用来虐待自己的儿媳妇的情况。这几乎可以当成寓言来读。即:一个中国小姑娘,为了嫁出去,被缠了足。足缠得够小,三寸,终于被一个男人把玩,嫁了。她开始做男人家的仆人,受婆婆的虐待。她忍受了这一切,虽然时时咬牙切齿。等生了儿子了,她就开始有了一些地位。她也开始用“三纲五常”,“人间正道”来教育她的儿子。如果是姑娘,她一定也会拿布条来,把女儿的脚骨缠折了的。在相互折磨的含辛茹苦的岁月里,她的儿子长大了,娶了儿媳妇了。好,这时这妇人,就特牛B啦。她会几近变态地想着方子地,去折磨和虐待自己的儿媳妇。她在虐待中,有了一丝报复的快感。

 

这个故事,当然是发生在民国以前,但如果你把它看成一个有关中国人相互虐待的寓言,它就即有了深远的历史意义,也有了重大的现实意义。中国人被虐待,既然有受虐的对象,就应该有施虐的人。这施虐的人,就是具有了某种权力的人,可能是父母、家长、老师、工班长、领班、主管、经理、老总、官府、牢头狱霸、恶社会小混混、老大。只要某人对另一人形成了权力和制约,他就有可能折腾后者,虐待后者。

 

当然,施虐者、受虐者,可能都不会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也没有人会觉得,这样做不恰当。在我的国家,个人权利观念是如此淡薄,人人平等对等的观念是如此难以普及,家长制作风是如此普遍,中国的反省能力和意识又是如此之少,发生他虐、自虐、虐他,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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