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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文学的镜子 / 黄慕春

2009-11-15 11:57 | 阅读(2292) | 标签: 文学, 人生, 文学与人生, 钱钟书, 幽默, 卡莱尔, 《英雄与英雄崇拜》, 梁遇春, 镜子 | 字号: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关于李义山这首《无题》,我向来喜欢,喜欢它辞藻的美丽,喜欢他感情的深挚,喜欢他现实的无奈,喜欢他的“心有灵犀一点通”。

 

假如我们喜欢的作家真如林语堂所谓乃是“文学上的情人”,那么有时我们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我们发现喜欢的作家在某些方面见解一致时,我们会有那种好友好比旧日爱恋的情侣汇聚一堂的惊喜。比如在提倡幽默这个问题上,钱钟书与梁遇春这两位我很喜欢的人就有着不谋而合的精辟意见。

钱先生在《说笑》这篇文章中曾对提倡幽默的林语堂这样暗示:“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种脾气,决不能标为主张,更不能当作职业。我们不要忘掉幽默(humour)的拉丁文原意是液体;换句话说,好像贾宝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当成一贯的主义或一生的衣食饭碗,那便是液体凝为固体,生物制成标本。”

无独有偶,梁遇春在他那篇很是幽默的《醉中梦话(一)》里也有这样意味深长的妙语。“近来又有人主张幽默,播扬嘴角微笑。微笑自然是好的。‘拈花微笑’,这是何等境界。Emerson(爱默生)并且说微笑比大笑还好。不过平淡无奇的乡老般的大笑都办不到,忽谈起艺术的微笑,这未免是拿了一双老年四楞象牙镶金的筷子与刘姥姥了。”

 

这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因为卡莱尔说过文人就是英雄嘛,当然他所谓的文人是对人生有透彻观照与清醒认知的真文人,而非身处江湖心存魏阙的假名士,伪君子,烂诗人,或者坏作家;比如在他那部享誉世界的大著《英雄与英雄崇拜》中就认定“作为诗人的英雄”有但丁与莎士比亚,“作为文人的英雄”有约翰生,卢梭,彭斯等人。在这五位他所谓的英雄中,有几位似乎都是自学成才的,比如莎士比亚就没有但丁所受教育那么完整而精深,有人说他只会一点拉丁文,而且希腊文的程度更糟,在遣词造句的基本功上,远没有后来研究他的约翰生那么百科全书式的渊博、老练,就凭后者那部厚重的所谓破天荒的《英语词典》,我们也不得不把莎士比亚归入卢梭或彭斯这种自学成才的行列。

 

但是卡莱尔在书中对他的评价却非常之高。“因此,如果我说莎士比亚是智士中最伟大的一个,我就把关于他的一切都说尽了。但莎士比亚的智力中还有我们未能看到的东西。这就是我所谓的‘无意识的智力’(unconscious intel_lect),无意识的智力中有比他自己所知者更多的美德。”(《英雄与英雄崇拜》第115页辽宁教育出版社 译者何欣)这种无意识的智力其实就是源于生命活力而对现实人生的一种洞察,“但我认为莎士比亚比但丁更伟大,因为他真诚地战斗,而且战胜。”(第116页)是的,读过莎士比亚的人,都知道不止他的十四行诗透出卡莱尔所谓忧伤烦闷的意味,更可以从他全部的作品中了解那么多活力充沛生气勃勃的复杂人性,忧郁的哈姆雷特,嫉妒的奥赛罗,愤怒的李尔王,阴险的麦克白夫人,多情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滑稽的福斯塔夫,狡诈的伊阿古,公正的布鲁图斯,以及贪婪到病态的夏洛克,乃至逼得机智大方的鲍西娅非要出手的正直的安东尼奥。。。。。。这些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及其遭遇真是不可穷尽的人生百态最好的注脚。

“莎士比亚的‘艺术’不是精心雕琢的‘技巧’;他的‘艺术’中最有价值者不是计划或写作前的精心设计。它从自然深处慢慢生长起来,通过这个高贵而诚挚的心灵——他是自然的声音——表现出来。”(同书第115页)

 

关于卡莱尔的这段评价,又让我心有灵犀的联想到梁遇春那篇《英国诗歌选 序言》里对莎士比亚的评述,“有人说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学家,这大概不是过誉吧。他对于人性有极深切的了解,他看出人性的丑恶同美誉。他不单写出人间世一切的色相,而且画出人们黄金的幻梦,所以他既是写实作家,又是浪漫作家。”(第119页)又如这段,“有些批评家把诗人分成两类:‘自然’的诗人(the poet of nature)和‘技巧’的诗人(the poet of art)。前一类是史本塞,莎士比亚,米尔顿这般具有灵感的诗人。他们靠着自己的美丽的心境,伟大的气魄,和强烈的感情,来领会‘自然’里美丽,伟大同强烈的意味,他们真可说是和‘自然’的灵魂有个神秘的感通。他们既是用想象力将‘自然’和盘托出,凡是禀有天性的人们对于他们的作品当然会起共鸣,而感到一种神游八极,与万物一体的喜悦。他们从‘自然’走到读者的心里,使读者觉得他们的诗歌都是读者自己心坎里所蕴有的说不出来的真情。。。。”(天津人民出版社 梁遇春《醉中梦话》第124——125页 选编 高恒文)

 

看来真是宋人严羽所谓诗有别才别趣,非关书也。好比赵瓯北那首脍炙人口的《论诗》七绝所谓:

 

少时学语苦难圆,

唯道工夫半未全。

到老始知非力取,

三分人事七分天。

 

真正的好文学,都不是“雕凿”就一定能产生的,好比真正的人生,还是要从书本以外去认识,也就是倍受现代人鄙夷的宋儒程颐所谓“格物致知”是也,那么书本与人生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有人问过,文学不是反映人生的一面镜子吗,那从文学里我们是否可以更明白的认识人生呢?其实这个问题早在几十年前就被梁遇春先生在他那篇弯来绕去复归于正的《文学与人生》里详细剖析过了。他的结论是:

从文学里我们并不能认识人生,因为人生远比文学所能表达的东西复杂,还引用英国作家康拉德的《人生与文学》里的话予以证明,“文学的创造不过是人类动作的一部分,若使文学家不完全承认别的更显明的动作的地位,他的著作是没有价值的。这个条件,——特别在年轻时节——很常忘记,而倾向于将文学创造算做比人类一切别的创作的东西都高明。一大堆的诗文有时固然可以发出神圣的光芒,但是在人类各种努力的总和中占不得什么特别重要的位置。”

 

梁氏还认为,“文学同人生中间永久有一层不可穿破的隔膜。”还举出许多例子提醒我们许多大作家都是不怎么念文学书的,因为他们觉得人生太有趣了,所以这批不甚受文学影响的人洞悉人生的真纯与幽微时,眼睛总是雪亮雪亮的。比如莎士比亚肚子里就没有他同时代的本。琼森(Ben Jonson)有文墨,但对人生本质却有更为真切的理解,又比如司各特(Walter Scott)天天打猎,招呼朋友,写出来的历史小说居然又多又长,似乎还很耐咀嚼,这是因为斯蒂文森说过“书是人生的没有血肉的代替者”,人生好比活人是活泼泼的,而文学或者其他书籍却是死人的肢体,只有解剖的价值,而“死人身里的情形同活人自然大不相同。所以人身里真真情况是不能由解剖来知道的。”

 

有些人总用一种神圣的眼光去看待文学家及其文学创作,其实真正的大家多是顺着自己的一时情感而有所抒发,来表现他当时的心境,写完也就算了,根本没有雕文凿字的时间与耐性,甚至有些还是为了发财才去写作的,比如莎士比亚在伦敦编剧发财了,回到故乡作富家翁,“把什么戏剧早已丢在字纸篮中了。所以现在的教授学者们对于他剧本的文字要争得头破血流,”真正的文学大家在梁遇春看来,首先应该是“人生的健将”而非“文学的家奴”,他对自己的生活应该充满十二分的热情,并用自己的生命力去积极地面对自己真实的人生,很多人之所以躲进文学的象牙塔或学术的研究室里而不能自拔,过着一种黯淡无光没有生气的生活——像未遇到魔鬼的浮士德一样,就因太把自己的文学创作或者学术研究看得过于神圣了,而忘记了钱钟书先生的谆谆教诲:生活本身就是一本大书,我们这些读书的也好,写作的也好,包括哈兹雷特柯勒律治瑞恰慈那些批评大家,不过是人生边上的人,甚至人生边上的边上的人,真正的生活的味道,还是要跳出书本去直接感受沁人的阳光雨露或者逆意的霜雪风涛,才会拨开文学或者书本布上的那层迷雾,而赤裸裸感悟到人生残酷也好、无奈也好的“真谛”的, 或者你就是觉出人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糕,在你心目中永远是光风霁月一片温馨,那也未尝不可,只要你真有你自己的道理,而不是光靠书本来指导自己的人生就行了,而且你肯定也听说过法郎士的那句箴言,“书籍是西方的鸦片”,虽然有时候文学也确能给予我们一种鼓舞,并从而激起我们对生活本身、对生活所须臾不可离的真、善、美这些抽象概念的向往。

 

我常想,迷恋文学的人有时最好忘掉文学,好比真正的学问来源于生活本身,它需要我们具有一股虎穴探子般的勇气去攫取,从而大步向前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独立开拓的路。书本里的激情最多让我们欣赏之余得以感悟,而凭依自身的真实激情或者才能真真为我们赢得属于自己的幸福,真纯的、现实的、可以触摸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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