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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若有法,言语亦合度 / 吴澧

2009-11-19 08:13 | 阅读(2356) | 标签: 白毛女, 海盗, 法治, 说话方式 | 字号:  

据说,“白毛女应该嫁给黄世仁”的说法,在当今的年青人中很流行。前一阵,报纸和网络为此争得沸沸扬扬。本人愚钝,不明白这一说法有什么文本依据。

 

《白毛女》是红色样板,创作于阶级斗争横扫一切的年代。笔者不了解创作过程,但以红色宣传的常识判断,在当时,让黄世仁娶喜儿,让敌对阶级的人结婚(哪怕仅是有结婚意图),这叫“阶级调和”,是一种足以开除党籍的方向性路线性错误。那时的编剧,决不会如此设计。记得芭蕾舞剧《白毛女》(题头图)电影里,喜儿是被抢去作丫环,受到地主婆虐待,然后逃进深山,成了“白毛女”。既然原初文本中,黄世仁从未有过娶喜儿的意图,白毛女要嫁黄世仁这个“嫁”字从何说起?如果大家要讨论或争论,是不是改为谈谈白毛女应该侍候黄世仁作丫环,或者,当他的小老婆?

 

我们现在喜欢谈论中美的不同,这就是一条:美国人很注意文本字面意义的精确性。

 

《南方周末》10月15日那期有篇文章《约翰逊博士和他的词典》,里面有个美国法官咬文嚼字的例子。出版商的律师声称,美国宪法所说的“限定期限” (limited Times) 的版权,因 limit 一词有终端之意, “限定期限”就意味着将期限两端钉死,不可缩短也不可延长。法官翻出1755年出版的《约翰逊词典》——这应该是美国建国之父1787年制定宪法时所用参考书——指出字典所用的解释“限定”的动词,只是绳子围一围或笔尖圈一圈,没有钉死这般僵硬。法官判出版商败诉。

 

美国是一个成熟的法治国家。这不单是一个体制的问题。在长期的法治过程中,法律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渗透到方方面面。上文所讲的大法官那种咬文嚼字的劲头,其实在商务谈判和外交对话中,甚至日常玩笑里,都是经常见到的。

 

也是和法治传统有关的另一不同是,美国人的表达,节制而相对缺乏感情色彩。

 

10月19日,我国商船“德新海”号被索马里海盗劫持,二十五位中国公民成了海盗勒索赎金的人质。按某些媒体的说法,事件“再次引发国人对这群穷凶极恶之徒的痛恨与关注。”一群铤而走险的贫穷渔民,本质上与《水浒》里的剪径蟊贼差不多,他们犯了罪,他们没文化,他们行事粗鲁,但通常还是肯放人的,只要拿到钱。如果这算“穷凶极恶”,希特勒的集中营算什么?这类词几乎是无法翻译的,现代英文中极少极少见到类似用法。

 

读者可能记得,今年4月初,索马里海盗曾劫持一艘美国商船。《纽约时报》4月13日关于美国海军特种部队击毙三名海盗、救出人质的报道里,“海盗”一词之前,一个形容词都没放过,更不要说具有强烈感情色彩的形容词。

 

《史记》里有这么个故事。有人盗先帝庙坐前玉环,按法律应当腰斩弃市。汉文帝大怒,要灭其人之族。廷尉张释之免冠顿首谢曰:依法处罚足够了,否则,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暗指竟敢盗先帝之墓),如何处罚呢?汉文帝接受了他的意见。

 

汉文帝在这里可以代表人治;廷尉张释之则代表了法治倾向。法治倾向使他说话和处事合适有度,而不是情绪激动地随意上纲上线。我国改革开放后,也是法学界人士首先提出:是什么罪就在判决书里写什么罪,少写“罪大恶极”之类的话。这大概不是偶然的。

 

本文谈了中美间言语表达上的两个常见不同。当然,对内说话,不妨坚持“中国特色”。虽然《白毛女》是家喻户晓的革命神话,懒得管它的文本原义,不管就是了。讲起话来动不动感情色彩很强烈,我们也习惯了。不过,随着我国经济因对外开放而不断发展,我国文化和媒体现在也要提升形象走出去。正如邓晓平同志所说,对外开放主要就是对美国开放;文化走出去,主要也是做美国人的工作。在英语世界有了影响,自然会辐射到其他语言。做民众的工作,毛择东同志在井冈山时期就归纳出两句话,叫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对外工作的好处是不必关心他们的群众生活,省了很多事;但难处也在这里:你不能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来树立威信,你只能非常注意工作方法,非常注意说话方式。这就意味着向美国人说话的时候,要特别留心法治美国的不同。

 

(本文已于11月5日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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