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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公民记者(我的回应) / 魏武挥

2007-10-07 15:29 | 阅读(4871) | 标签: 公民记者 | 字号:  

凌晨时分,我敲下了“说一说公民记者”这篇日志的最后一个字,犹豫了许久,要不要发上去。我大致能明白这篇东西的评论会跟出些什么东西。我特地去翻了翻1510那篇几乎可以说是最火的文章:识破朗咸平 爱护朗咸平。我相当佩服郭宇宽的勇气,胆敢发出这样痛骂郎咸平的文章。五十六个评论,基本上属于一边倒:人烂文章烂。我不晓得郭宇宽看了这些评论会有什么想法,不过,一个事实是,他后来没有再增加过新的东西,至少到现在为止。

 

但我还是按下了“提交”的按钮,别人痛骂我一顿,不等于我就必须闭嘴。我只是阐述我的观点。本篇文章的提交,极有可能导致更大范围的谩骂,但总不见得把别人嘴巴给堵上罢!正如我自己的嘴巴,也不会被其他人堵上一样。

 

我承认,说一说公民记者这篇东西是有很强的“精英情结”的,这个情结在今天的大多数人眼里是个负面的东西,某种程度上,和“傲慢”差不多了。无所谓,我既然敢说我受法兰克福学派影响很深,就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我有精英情结。

 

在我的精英情结里,有一样东西很重要:尊重专业。之所以我很反对“公民记者”的提法,就是因为我认为记者是个专业的东西。我们国人有个轻视文科的传统。如果你说自己是个物理学家,别人会觉得你很了不起:知道我不知道的那堆深奥的物理知识。但如果你说自己是个记者,很多人会认为:呀,不就是会写两个字嘛,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如果你说自己是跑娱乐的记者,完了,你就和狗仔队差不多了。

 

在相当多人的思维里,自然科学算是专业科学,而社会科学算什么科学。不是文盲,就可以做记者,这是一个隐含的前提预设。至于说在学校里能学到什么东西,我觉得闾丘的新闻课堂是个不错的观察切入口,如果你仔细阅读的话,你会发现,学生们在有经验的人的指导下的进步。我还是那句话,如果只要会写字就可以做记者,那么,从全球范围角度讲,新闻专业统统可以取缔了。

 

任何人都有说话的权利,这是天赋的表达自由权,但记者不是权利,记者是一种义务。享有表达自由权的公民,不见得就适合去承担这个义务。blog对于表达自由是有很大贡献的,但它不等于为公民成为一名训练有素的记者增加承担义务的砝码。blog的表达自由的贡献是:更多人可以对社会事实品头论足,发表自己的看法。但那叫评论,不叫报道。而后者,是记者的核心工作。这个道理就像人人都可以对所吃的菜发表感言,但恐怕这个菜,还是得专人(厨师)来烧罢(家庭主妇也烧菜,可以叫公民厨师么?)。

 

有人认为,blog具有公民记者的属性,我不反对。比如说一个由于种种原因被迫离开新闻业的下岗记者,当然可以使用blog这个技术工具去做什么“公民记者”。我反对的是,把blog贴上公民记者这个标签,似乎blog能够极大程度上改变现存的舆论秩序,我感到有些夸大其词了。

 

blog充其量的能耐是“线人”,或者叫“报料”。在两年之前,我也认为blog力量很大,但经过一些实际的事例,我看到,传统媒体的跟进是至关重要的。人人都可以发声,一定就等于人人的声音都不为人所听到。所以我有一个很古怪的观点:网络时代使得把关人概念得到强化。去中心化反而导致中心化加剧,我们不是不再依赖媒体,只是不再依赖A媒体转而依赖B媒体罢了,更进一步的,依赖度更高。

 

我不仅自己写blog,我还运营BSP网站,我知道是有多少blog其实从受众的角度,就是沉默者。我更知道在google reader(一种rss浏览器)中,有多少blog只有一个rss订户。这还是一个“荒地”的时代,人为去拔高blog的划时代意义,除了说说大话以外,于生活世界有何现实意义?

 

最后解答一下所谓对blog发展是不利的原因。上一篇文章里没有提及。

 

不运营大规模的blog网站,是不知道后面的监管的。本国政府对于媒体历来关照有加。网络上出现BBS这种形态很多年了,相关条例也出台过:开办BBS需要特别的许可。不过,这个条例事实上从来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你可以去奇虎或者大旗网看看,有多少严格意义上没有执照的BBS事实存在。BBS更像是茶馆店,你一句我一句的,客观上很多人对BBS的所谓报料也就是个姑妄听之,所以政府从来没有认认真真地监管过这档子事(就BBS中的某个具体case监管是有的)。而blog的监管风暴其实已经发生了很多起,只是不为很多人所知罢了。

 

把blog拔高到什么公民记者,狂飙突进一番,事实上会损害很多很平常的只是写写家长里短的风花雪月的人的利益。大众好不容易有一块可以抒发一下自己失恋感情的地盘,而这块地盘又被贴上什么公民记者标签,99%的blogger有何想法?周曙光同学的blog至今处于不能正常浏览状态,这就是政府对“公民记者”的关照。

 

一个带头大哥,本来属于证券业界的违规,居然就有很多人跳出来说要加强blog立法。天,中国有五十多部对于互联网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吗?如果blog被贴上记者的标签,顺理成章地,新闻业相关条例立刻可以套到你头上。

 

这个世界,大致上有这么两拨人,一拨人深挖事实根源,渴求真相大白于天下;而另外一拨人对大白于天下的真相发表自己的看法,或者,根本不相信这个所谓的大白于天下。前者叫报道,后者叫评论。blog,更适合这种,而不是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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