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人民有娱乐的权利 / 冉云飞
四川大地震,自从三天全国哀悼日的“停止公共娱乐活动”(至于何为“公共娱乐活动”恐怕极难界定)以来,人们一提到娱乐二字,似乎就有一种不洁的感觉。这种不洁的感觉,这种心怕因娱乐而产生的道德焦虑,在一定程度上蔓延,似乎如今依旧不能公开谈论此事。非灾区的人娱乐了,也是悄悄地并不言说(因为他们看到了对地震稍微出格的言论如die豹受学校处分、高千惠被抓。其实他们的言论你可以批评,但是否该受如此处理,大可讨论。但在我看来,均属滥用权力)。半灾区(如成都市区)娱乐了,唯恐被人知晓,更不敢形诸文字。哀悼日的最后一晚亦即21日晚,一帮参与救灾的自愿者(老罗喝矿泉水,他不是怕道德谴责,而是担心回去算错帐)聚会,喝了几瓶啤酒,第二天我写在博客上,就受到不少人的攻击,我看了一笑置之。以我的人生阅历,满身道德窟窿的人,往往最喜欢到处挥舞道德杀威棒,以此来掩盖自己无处不在的道德窟窿,因为他必须找到你和他一样甚至比他更不如的心理支撑,何况藏在一个可以随时变换面目的ID后面,那是多么天然的一件“逃生”外套啊,指责起别人来,根本就不必考虑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所以反倒是那些日常生活里的胆小鬼喜欢在网络上“快意恩仇”。他们在谴责个体的时候相当勇猛,勇猛到好像不似人,而似豺狼虎豹;但当他们面对独裁政府的时候,温顺得和绵羊没有什么区别,拣软柿子看来已成为许多国人的本能。
妻子死了,当然是一场灾难,但庄子鼓盆而歌,你会说他没有心肝吗?这里面有很大的哲学和人生问题可以探讨。至亲死了,亲朋好友聚在一起悼念,我们伤心,但我们一样喝酒吃肉,这有什么不对吗?吃不下饭,可以证明你是伤心,难道吃得下饭喝得下酒,就被开除悲伤之列了吗?悲伤的时候,人有许多种反应,有人木讷不言,有人眼神空空,有人干嚎有人泪如雨下,有人露出忧郁的笑,有人以酒浇愁兼压惊,有人做些事情给自己解闷以转移注意力,其表现形态千奇百怪,悲伤不会只有一种正确答案。换言之,我们不能要求人们在发生大地震这样的灾难后,所有人的表现都完全一样。我们不能因中了几十年统一思想的毒,让人们完全不能选择对自己悲伤(我想对这样大的灾难,悲伤是人的本能)的方式和态度。事实正是如此,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在大灾之后活下来的人,生活总要继续,哪怕你再悲伤,除非你真的要去死(比如想一下子使自己肉体解脱,据说北川一个商人,回去见妻子儿女已死后即自杀),你总得选择一种逐渐面对现实的态度。面对现实,你或悲观或乐观,都是你人生态度的一部分,无法强求。无论在灾区与否,有人选择布衣素食,有人开始喝酒吃肉,我认为都是正常的。
为什么要特别来说灾区人民需要娱乐呢?前两天看了两天帖子,很有感慨。一是赵牧兄的《回忆:灾民为什么喝啤酒》(http://www.bullog.cn/blogs/zhaomu/archives/149233.aspx),赵兄为这位喝啤酒的灾民找了个恰切的理由(其实也是煞费苦心,因为赵兄是担心乌合之众对喝啤酒灾民的责难):就是没什么可喝的,所以才喝啤酒。我承认这是事实,即便有水可喝,这位灾民就不能喝啤酒了吗?灾民若是自己的钱买的啤酒(或许是在废墟里检的),那是他的权利;若是你捐的款发放到灾区,他买了啤酒喝,也是他的权利。你捐的钱,物权归他所有,他怎么处置,完全是别人自己的事。你因为捐了钱,他却拿了你捐的钱去享受,你不平衡,你以为捐了钱就是天下的大爷吗?管天管地管空气还要管别人喝不喝啤酒?这是典型的市恩心态在作怪!其实我们捐了一点财物,是自我拯救(因为自己有物伤其类、兔死狐悲、唇亡齿寒的道德焦虑和心理负担,需要医治大灾难给我们造成的这些“并发症”),客观上救了别人而已。那种以为自己捐了钱物,别人的生活都得听你指挥,别人的选择自由都得让渡给你的想法,真是太把自己当盘菜了,是十足的二傻子。即使有水,灾民就是不想喝水想喝啤酒享受一下,有何不可呢?难道一旦受灾了,就只有愁眉苦脸的份吗?受了灾能够想得开,想苦中作乐,这不是灾后心理辅导正需要的吗?以我的经验,往往就是这种苦中作乐的人,其灾后的自救能力和生存能力都是比较强的。再说另外一个帖子,就是我的老朋友高洪珠兄的帖子叫《娱乐者止》(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96683&PostID=14293850&idWriter=0&Key=0)。高兄本人及其全家受灾都很重,他父母兄弟在乡下的几间房子,全部倒塌,所幸全家安全。而他在绵竹的家也属危房,本人只能住在低湿炎热的帐篷里,生活可谓艰苦。他作为一个灾民看到志愿者、军人、工地建设者的忙碌,非常感动,同时看到一些灾民似乎只知吃饭后打球娱乐,心生厌恶。灾民当然应该自救,只有在自救的过程中才能逐渐从灾难中解脱出来,但打球或者用其他方式娱乐一下,未始不是为将来做打算,进行适当的调剂。因此我对批评灾区人民娱乐的做法,不能苟同。我理解高兄他要灾民自救的心情,但也要理解自救和心理调适,每个人是不一样的,应该允许有一个过程。事实上,自愿者也好,解放军也罢,其他建设者也好,只能救一时,不能救长期。长期的路得他们自己去找,哪怕他们一边娱乐,一边去找,或者渐渐去找,都不应该阻止他们娱乐。更不能像什邡一样打牌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或者干三天体力活,罚一千元。我认为这是对民众生活和自由权利的粗暴干涉。政府、自愿者、解放军、其他建设者,你做自己能做的,余下的当然得灾民自救,这一点他们不会不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也没有不需要自救的永远帮助。灾民在受助的过程中有时不免有些占小便宜的心态,但面对他们的损失,这点小便宜根本不算什么。何况偶尔娱乐不值得指责,更不能用处罚的方式来限制灾民的娱乐。在我看来,娱乐是灾区医治心理疾患和心理辅导的良药之一,也是灾后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理解高兄处在灾民位置对救助者的感恩,而对有些灾民恨铁不成钢(有些灾民想做铁不想成钢,你就让他做铁嘛,这也是他的权利)的心情,但无论如何,不能制止灾民在重建过程中的娱乐。
灾民的娱乐权利和吃饭权利一样,同等重要,不可非此即彼,更不容轻视,否则对灾后重建极为不利。2008年6月20日8:49分于成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