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公民记者 / 魏武挥
我在我过去的日志里提到过这个问题,当时的日志是从学术研究角度出发的,因为我发现有些学术性论文开始引用“公民记者”这个概念。站在学术严谨的立场上,我不提倡使用公民记者。道理在那篇文章中我想我是写明白了的,这里不想再重复。
本篇日志要探讨的是世俗化概念中的公民记者。从世俗的角度来审视公民记者。
我不太赞成把blog贴上公民记者的标签,这对blog发展是不利的(原因我不想展开,阅者不同意不明白尽可以忽略之),更进一步的,是不现实的。中国大多数blog都是写些家长里短的风花雪月(比如徐静蕾),小部分blog会去写一些略显专业的东西(比如keso)。但,是写评论不是采访,不是真相探寻或事实考究。blogger们家中安坐,去搞这档子事情,很少人能办到。
不过,似乎还是有人这么去干了一下。比如去现场写重庆钉子户的blogger,我对他做这件事深表敬意,但后来他搞了那档子直击google前台索要广告费的视频,我一下子就明白,他做不了所谓的“公民记者”,或者说,让blog成为公民记者有多么不现实。
我看过那段视频,读者可以网上找找,能找到,我懒得搜了。大体上就是这位blogger在自己的blog上挂了google adsense的广告,结果不知道为什么google不愿意给他钱。他就约了人(这个细节很重要)上门讨个说法,结果被前台小姐挡住。双方争执起来,结果如何,也不知道。总之,这位blogger拍了从接近谷歌中国大楼及踏入google大门起的视频,比较长。
这里面暴露了两个问题:
其一、有制造新闻的嫌疑。作为一名记者,他/她只能客观报道事实,而不能去有意制造事实。这位blogger有点摆明了要去找谷歌的麻烦的味道(根据在谷歌中国大楼门口他们几个之间带有戏弄性质的对话)。当然,只是嫌疑,说不定谷歌当场给他解决了,皆大欢喜,也是一种事实。
其二、这个就有点板上钉钉了,视频不应该暴露前台小姐的脸。我看视频的感觉是,前台小姐并没有做错什么,以她的身份地位,也解决不了这个事情。她反复电话请求谷歌客户服务部门派人过来而不果,这不是她的错,是谷歌的错。未经她的许可,她的脸是不适合公开放在视频里,至少要打马赛克。这是做采访的操守,不晓得这位blogger有没有征求过这位前台小姐的意见?
说句心里话,我对公民记者的提法是有点不以为然的,至多这只能做个比喻,如果真刀真枪以为就是记者了,那么新闻专业还要它干什么。记者总还算是一项特别的行当,如果任何一个公民开个blog,弄台照相机,就说自己是记者了,我持保留意见。
对于blog是公民记者,很多人喜欢津津乐道于德拉吉报道这个捅破了克林顿绯闻的blog。不过,总体说来,德拉吉专业干这个:揭人私隐。04年6月,德拉吉就因为错误报道总统候选人克里与实习生有染而公开道歉。也就是说,这位先生也谈不上什么民主的斗士,新闻的圣徒,就是干那么些揭私隐的事情,有点网上狗仔队的味道。揭准了大扬其名,没准,也没什么。(美国法律对曝光公众人物私隐的言论是很宽容的)
中国专职写blog的人少之又少,那位甚至想收点当事人费用的“公民记者”也有他本职的工作。如果不放弃本职工作,那么就不太可能对一个真相狠狠地并且尽可能客观地去挖掘;如果放弃本职工作,问题就来了,作为一个人,他/她怎么活着?
有人提议可以收取被报道者一点费用。如果自以为还是“记者”的话,那就叫有偿新闻;如果不想把它视为有偿新闻,那么就别叫“记者”。这是个两难的选择。收取被报道者费用,blogger可以用自己的道德来衡量是否正确,但本质上,是道德私人化,这是典型的后现代主义行为。还有人提议在blog上架广告(他反对收取当事人金钱)来解决生存问题,呵呵,blog广告能赚几个钱写blog的人都明白。所以,我建议不要叫“公民记者”,叫“blogger报道者”这样才中性些。
最关键最重要的一点是,blogger去做所谓的“公民记者”,当下根本不成气候,形成不了一个所谓的“场域”。没有场域,就生成不了大众皆认可的惯习,公民记者一说,从世俗角度出发,都建立在一片沙滩上,轻轻一碰,立刻就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