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口费事件,有多少记者庆幸自己没在现场? / 李普曼
“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向记者发‘封口费’”的新闻曝光后,引来媒体的一片批评之声。不过媒体们在义正言辞的对这种同行的不齿行为进行着痛斥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这种“潜规则”有着巨大的现实性。如果当时不是《西部时报》和《中国青年报》的记者进行披露,这件事情能否被公之于众,我们尚不能肯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行为,并不会就此消失。正如我们看到的,自从2003年山西繁峙矿难中,记者受贿被曝光、处理后,依然还能听到许多“封口费”的消息出现一样。
对于这种事件,我总是不吝怀有最阴暗的想法——这次“封口费”事件中,是否仅仅只有被报道的28人参与其中?还有没有记者领过了封口费,只因为没有出现在被曝光的现场,或者没有登记,所以侥幸没有被曝光?又或者,是否有记者正在打算去矿难现场“捞一笔”,结果由于种种原因没来得及去,这些金钱交易就被曝光了?
如果真的存在上面那两部分人的存在的话,类似的事件就绝对不会消失,他很可能在遥远的未来,在另一起矿难、在另一起见不得人的灰色地带出现。任何和新闻界有过接触的人,都不应该认为我这种说法是耸人听闻,也许同样会怀有和我一样阴暗的想法。
很难去简单的分析,为什么中国内地的媒体圈,会出现这样的风气。是因为企业的“糖衣炮弹”的腐蚀?还是因为新闻队伍的参差不齐?或者是因为记者收入太低?抑或是中国社会对于权利崇拜和畏惧的陋习——一朝权在握,就想要寻租?但是无论原因出在哪里,在媒体环境日益开放,媒体监督力度越来越大的今天,这种陋习必须尽快除去。否则,媒体所引以为豪的“第四种权利”一旦真正的落实到记者的手中,这种权利就很容易成为腐败、堕落的一个助推力。
当新闻媒体市场化之后,很多的媒体和记者都开始向西方看齐、学习,我们也确实学到了许多先进的新闻理念,市场操作方式以及管理方法,但是,对于西方职业道德的学习我们却相对要落后的多。我曾经接触过美联社的记者,当时采访结束后我提出一起吃个便饭。但是吃完饭后,他们却坚持要自己付费,并告诉我,即使是跟着中央的官员出去采访,在政府准备工作餐的情况下,都会饭费自理,他们说这是规定。
我不知道,国内有没有一家媒体有这样的规定,要求记者采访不允许收车马费,要求记者采访餐费自理。国外的媒体似乎比我们更了解“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这个道理;而我们似乎也比国外的媒体更理解市场化操作与节约经费的理念——既然有人出路费、饭费,媒体能省则省吧。
当然,我们并不能以此来推断西方媒体就没有腐败的事情发生——正如我们也不能因为“封口费事件”和“山西繁峙矿难中媒体受贿事件”后,就认为中国所有的记者都有收钱的习惯一样。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在新闻制度与许多不成文的惯例上,确实存在着许多不能摆上台面的东西。这种东西,在山西繁峙矿难后没有被杜绝,如果在今天“封口费事件”后依然对其语焉不详,下一次媒体丑闻还会继续发生。


